株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信息来源: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供销社信息。积极总结工作成果和创新举措,及时报道重要工作动态,反映全社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工作进展、工作经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供销社对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8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其中工作动态68条,占37.60%;要闻转载76条,占42.00%;通知公告6条,占3.30%;县市区动态19条,占10.50%;部门文件3条,占1.65%;政策解读3条,占1.65%;财政预决算3条,占1.65%;部门规章3条,占1.6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株洲市供销社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规范办事流程,明确申请主体、申请内容、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机构等内容,建立流程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规定》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社2024年度没有接到一起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全年共申请总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定《株洲市供销社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布置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按照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思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异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中心工作进行集中推送和主动发声,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完善内部审核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同时,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中明确监督和救济方式方法,监督保障措施持续发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有关政策及业务动态的公开需要及时更新。
2.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社机关工作人员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主动公开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3.长效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完善主动公开的供销信息目录,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2.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供销社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供销社信息,加强供销社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