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3-03信息来源:株洲市供销社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12月10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审议稿)。省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曾震亚汇报了《实施意见》的起草情况。
徐守盛指出,供销合作社是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充分肯定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方面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在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是服务“三农”、促进农村全面奔小康的一个重要载体。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农村现代化意义重大。
徐守盛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目的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破解当前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更好的发挥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湖南是农业大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坚决用好供销合作社这支党和政府抓得住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徐守盛要求,要准确把握改革方向。按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的运用经济手段来开展经营服务,防止把为农服务宗旨改丢了,把系统优势、规模优势改没了,把社有资产改少了,把市场经济的方向改偏了。要深刻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按照职能分工,落实配套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形成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合力,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特别是要大力支持县级供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支持基层社改造升级,支持县、乡、村贯通的惠农服务综合体系建设。要按市场经济的规则办事,也不能歧视其他为农服务的经营主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进行竞争。有竞争,才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让服务对象得到实惠。要着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的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要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手段,拓展为农服务的范围,提升为农服务水平。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社有企业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经营的优秀企业家,打造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的人才队伍。这方面湖南有基础、有条件、有空间。省供销合作社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抓好贯彻落实,把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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