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16 年度)

发布日期:2017-08-01信息来源:株洲市供销社

部门名称:株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单位负责人:郭敏祥

年末职工人数: 15

(人员编制:12 人)

年末资产总额:1187.66 万元;

负债总额: 254.07 万元

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资金 257.66万元。

2.单位年度总收入43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434.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单位年度总支出 411.6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 60.89万元,基本支出350.76万元,人员支出207.2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43.47万元,实际开支比上年下降8 %,三公经费 30.79万元,比上年增加31.24 %,其中,公车购置和维护费 13.75万元,公务接待费 8.22万元,出国经费 8.82万元(本年新增)。

4.单位基建维修支出0万元。

 

年度支出情况分析说明

2016年我社全年经费支出总额411.65万元,人员工资、公积金、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202.7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9.6%,下降4.34个百分点。单位全部运转经费开支143.47万元,其中对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补助为50万元,实际单位运转经费93.4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2.7%,同比下降8个百分点。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30.79万元,比上年增加7.33万元,上升31.24%,其中:招待费8.22万元,下降14.19%;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75万元,下降0.94%;因公出国(境)费8.82万元,是严格按照规定经审批的新增费用。

2)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会议费开支3.68万元,比上年上升48.98%。培训费开支3.03万元,与去年持平。

存在的问题:

工作经费略有不足,需加大对供销社深化改革工作基层组织、标杆社建设等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

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购销总额同步增长,经营业务稳步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全市供销系统实现销售额77.65亿元,同比增长21.3%,利润8786.3万元,同比增长13.5%。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点135个,实现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3.65亿元,同比增长6.3%,均超额完成了年初计划。

(二)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工作。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开展大田托管业务, 2016年底,全市土地托管面积达5.92万亩。通过土地托管,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破解了外出经商弃耕抛荒的难题,促进了农民增收,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

(三)积极做好农资供应,保障市场需求。为保证农业增产增收,由供销社控股,恢复组建了市、县两级农资公司。2016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共销售化肥25.09万吨,其中尿素77894吨、复合肥105598吨、钾肥16557吨、其它肥料50863吨;销售农药1021吨、农地膜707吨,市场占有率达到60%,农资连锁配送网点达到1290个,积极开展农资科技服务,共建庄稼医院15个。

  (四)出台了《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工作,《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湘发[2016]3号文件下发后,按照省深改组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由市委副书记、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杨胜跃副市长任副组长,成立了株洲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株发[2016]11号)于1025日正式下发。

(五)抓好项目建设,壮大了为农服务实力

  近年来我们积极以项目建设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和拉动作用,实施项目兴社,带动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抓好项目的谋划、包装、申报,把项目建设做实做好。2016年成功申报农村电子商务惠农工程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托管项目,争取资金420万元。

(六)开展&ldquo;新网工程&rdquo;项目专项调查。根据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株检发〔20161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展扶贫惠农惠民领域政策性资金&ldquo;雁过拔毛&rdquo;式腐败问题专项调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相关行政机关在管理使用国家相关扶贫惠农惠民领域的专项政策性资金过程中项目的申报和审核、资金的发放和管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调查。我社&ldquo;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rdquo;财政专项补贴资金列为此次专项调查工作重点。通过调查,争取的项目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无挪用和&ldquo;雁过拔毛&rdquo;情况。

(七)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2016年恢复重建了20家基层供销社,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4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2家,省级示范社20家。网点达到3003家,基本构建起了我市县、乡、村三级流通网络,在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坚持因地制宜,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我社2016年继续担任株洲县花冲村精准扶贫队长单位,在精准扶贫上,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模清基本情况,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走访了每一户贫困家庭,并将情况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二是查找贫困原因,深挖发展潜力,确定脱贫思路,坚持开发式扶贫,以稳定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村民收入为主要目标,以产业扶贫为主要手段。通过努力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改善了交通状况,完成了乡级公路硬化7.5公里,村级公路加宽4公里;亮化村庄安装路灯163盏;硬化水渠水坝1000余米,维修水库2座;新建文化活动中心一处;落实危房改造32户,为24户无房户新建集中居住点,易地搬迁9户;对村卫生所进行了设施修整;完成了村网络设施的改造;帮助成立了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了1个光伏发电合作项目。

审核意见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盖章)

绩效管理科意见:(盖章)

      

 

填报人: 蔡洁     联系电话:28687338      填报日期:201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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