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供销合作社2014年改革工作总结及2015年改革思路

发布日期:2015-01-2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2014年,株洲市供销社以中发〔2014〕1号文件精神和全国总社基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2014)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年”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开展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一、2014年改革工作回顾

(一)抓好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为了切实抓好我市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市社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基层,对全市5个县(市)基层组织工作基本状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014年基层组织建设目标任务及联系督办领导。提出了3种改造和建设方案,即:①在原有基层社基础上改造基层社;②以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改新建基层社;③以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及公司新建基层社。同时要求基层社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基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二是把基层社改造和建设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三是把基层社建设与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作相结合起来;四是把自身实际情况与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相结合起来。今年8月份,我社组织5个县社的负责人到河北的正定县和灵寿县、山东的汶上县和曲阜市进行了考察学习。从而使各县市供销社对综合改革、恢复重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工作充满了信心。至2014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已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20个,为下步全面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14年,市供销社加强了政策研究,策划包装好了一批“新网工程”项目,并积极申报,争取上级扶持资金。对全市供销系统申报“新网工程”的项目进行了检查指导,炎陵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湘赣边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株洲县杨梅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农副产品经营网络基地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纳入省级“新网工程”项目。成功申报株洲新合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醴陵宏宇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两个农开项目。2014年,共争取项目扶持资金300多万元。

(三)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2014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为当地农民增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申报了株洲新合作绿芦笋专业合作社和醴陵宏宇种植专业合作社两家全国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并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分别为炎陵县神农茗茶种植专业社、东风油茶种植专业社、醴陵市金桥油茶种植专业社、西乡油茶种植专业社、醴陵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

(四)争取综合改革试点县。2014年根据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要求,通过争取,我市攸县供销合作社被列入全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县。被确定的省级综合改革试点是,连续3年将会有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这对该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2015年改革思路

(一)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是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国务院已批准同意供销合作总社在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省开展试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是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现实选择、繁荣农村商贸流通的有效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2015年,我社将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健全基层组织,激发内在活力,进一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推进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促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努力将供销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央主要领导同志及全国供销总社要求,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强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每个乡镇成立一个新型基层社,主要职责是组织、引导农民开展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在密切与农民联系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在成为农村商品流通的主导力量上取得实质性突破。真正将供销社办成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大势所趋,供销社要积极引导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走产业化经营道路,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综合服务,保障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在生产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拓宽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使广大农民分享现代化成果。

(四)继续抓好项目申报工作。继续抓好中央“新网工程”项目的包装、筛选、申报工作,为项目提供资金扶持,注入发展活力。同时,加大专业合作社的申报力度,为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资金扶持。

(五)做好农产品流通工作。一是以株洲新合作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展特色农产品经营。二是以康情农副产品供销有限公司为依托,做好大众化农产品销售工作,建立好社区网络,打造旗舰店和配送中心,培育成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三是以株洲县腊香王有限公司为依托,打造株洲腊制品品牌,建立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帮助建立电子信息平台。

三、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供销社的地位和作用
  2014724全国供销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汪洋副总理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了供销社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新时期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方向、目标与任务。强调供销社是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农业、农村和农民发展不可替代、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供销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重视供销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切实加强对供销社的领导,把供销社作为党和政府在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打通城乡之间最后一公里”的基层组织。基于供销社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建议市委、市政府赋予供销社一定的服务职能和手段,整合捆绑部分财政扶持三农的资金和项目,交由供销社来实施。尽快设立株洲市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适当增加市供销社工作经费,督促县市区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二)支持供销社系统开展土地、林地托管试点。
  近年来,山东省供销社系统在全国率先创出了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的土地托管新路子,并在全省迅速推广。建议市政府借鉴山东经验做法,支持供销社选择一个条件基础好的县开展土地或林地托管工作并适当给予资金扶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民外出打工带来的“打工顾不上种地、种地耽误挣钱、土地撂荒又不甘心”的实际问题。  

(三)支持供销社系统恢复重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服务体系。
  借鉴外地做法,由市、县供销社牵头成立市、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在城镇社区和乡村统一建设回收站点,规范、整合原有民间收购网点,进行统一管理。建议市、县政府对供销社恢复重建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扶持。

(四)支持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
  支持供销社与村支两委合作,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成立各类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实现基层供销社、村支两委、农民合作社和广大农民四方共赢。建议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和鼓励供销社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各级财政、农业部门在资金扶持、申报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先考虑。

(五)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推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跨越式发展。

供销合作事业要实现创新和发展,人才是前提。目前我市供销社职能机构和人员相对偏少,而且专业人才更是奇缺,因此增加内设机构,引进人才,对推进我市供销社系统各项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株洲市供销合作社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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