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16-07-21信息来源:
株洲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株洲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7月21日
一、上半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6月份,市供销社系统实现营业总收入262613.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45.3万元,增长1.1%。实现利润总额3016.6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53.9万元,下降4.9%。农资销售65266.02万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积极推进株洲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发[2015]11号”和“湘发[2016]3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文件和中央领导、全国总社领导的讲话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加强与省社有关处室和兄弟地州市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改革进度,充分认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入基层,广泛进行调研。二是与市政府和有关市直单位沟通联系,草拟《关于成立株洲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请示》提请市政府批示,并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预审后,反复修改,草拟出《株洲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提请政府审批。三是根据株洲市供销社实际情况,为搞好改革,解决实际困难,我们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解决机构编制和组建株洲市供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方案的报告,目前报告正在审批。
(二)保障农资供应情况
上半年,全系统共完成化肥销售141115吨,同比下降17.9%,其中尿素47985吨、复合肥72496吨、钾肥7399吨、磷肥6237吨、碳铵4808吨、氯化铵2190吨;销售农药434吨、农地膜349吨。
2016年农资市场供大于求,货源充足,尿素价格同比下降20%,其他肥料价格同比下降16%,化肥储备风险较大,企业普遍出现价格倒挂、亏损的局面。
市社在农资储备、早稻农资供应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抓住春耕供应时机,把握好农资供应的市场动态,制定应急预案,增强驾驭市场、规避风险的能力。二是各县争取他们的贷款支持。三是严把农资质量关。在全系统继续推行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和社会承诺制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市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扩大连锁网络。在原有的农资网点的基础上,争取多发展网点,以方便农民的生产,提高农资供应的覆盖力和市场份额。
(三)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根据综合改革文件,我们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株洲县、攸县供销惠农商贸有限公司托管土地16000亩的基础上,今年,醴陵市供销社利用农产品流通公司和农资公司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株洲县已托管土地1200亩,醴陵市已托管土地2000亩。
(四)扎实做好农开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
搞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导攸县供销惠农商贸有限公司,做好土地流转项目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已报省社和省农开办通过。目前项目得到资金420万元,已开始实施建设。
(五)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
攸县供销社于去年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今年在农村建立电商服务节点和培育农产品供应电商生产基地13个。株洲县于今年五月也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加强与省社“网上供销社”的对接,尽快抢占各县市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通过电子商务手段销售农产品,进一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渠道。
三、下阶段工作设想
(一)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上半年成立了株洲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目前已经进入了市委市政府审批阶段。待株洲市委、市政府草拟的《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即起草《株洲市供销社综合改革方案》和《株洲市供销系统十三·五发展规划》。
(二)筹建株洲市供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市社将整合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等,筹建株洲供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力打造新型流通龙头企业,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和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基层社是在县以下直接面向农民的综合性经营服务组织,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通过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争取到2020年,一是基本建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基本建成群众性、合作制、规范化的基层组织体系,基层供销社组织覆盖90%以上的乡镇,村级综合服务社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
(四)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探索形成更多适应各类农业生产特点的服务模式,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推进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耕、种、管、收、加、贮、销系列化服务。到2020年,全市供销系统为农服务公司土地托管面积达到50万亩。
(五)继续做好农资供应工作
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探索传统农资企业转型升级“新路子”,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科技服务水平。加快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功能全、农民群众欢迎的示范庄稼医院。支持社有农资企业承担化肥、农药储备任务。到2020年,农资销售配送率达到70%以上,示范庄稼医院达到20家。
(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创建农产品品牌
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便民惠农。对供销社所办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推进市场质量检测、电子结算、信息服务、冷藏储存等基础建设,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到2020年取得省级(含省级)农产品品牌50个。
(七)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
盘活供销合作社基层实体网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破解农村流通“最后一公里”难题。发挥县级供销社主体作用,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基层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到2020年,市、县两级供销社都建有电子商务公司,以电子商务为平台,带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网络销售。
(八)积极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
采取以供销合作社经营设施、场地、资金等出资方式,与农民共同组建合作社,带动更多的农户开展合作经营。拓展农民合作领域,发展土地流转、农机、消费、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从规范章程、依法登记、业务拓展、组织机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社务公开等方面加以完善,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引导,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品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到2020年取得省供销社制定的标准示范社50家。
(九)加快构建供销社双线运行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按照中央11号文件精神,着力构建供销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一是加快供销社机关自身改革,着力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政策协调等职能作用,完善上下级供销社之间的考核评价机制,构建自上而下、高效顺畅的监督执行体系。二是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对农资、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要聚集传统优势资源,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商业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作用。市供销社将建设为农服务综合平台,组建一家投资经营发展公司,整合资源,将供销社资产和股权全部划归该公司。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