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5-03-19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市供销社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株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受株洲市人民政府委托,为全市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属市一级预算单位。现有预算单位1个(含社机关),其中:正处级单位1个。共有编制人数15人,临聘人员8人,总计23人。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社机关。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社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供销系统分配的“新网工程”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93.40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193.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93.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163.4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4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80万元、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19.00万元。
2.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30.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新网工程”其他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4.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0万元。
我社为有效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节约潜力,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下降5.00万元。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