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供销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02-19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6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湘组电〔2020〕1号)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经2月2日市社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1. 成立市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市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新宇任组长,其他领导周峰、章湘玲、苏泽建、王清楚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在市社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清楚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办公室。
3. 要建立微信工作群,落实责任分工,按程序进行请示报告,提升疫情防控应对工作效率。
4. 要立即调整节日休假,加强应急响应。全体干部职工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情况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到岗。
5.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6. 各社属企业要对标市社防控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到岗到位值班。领导带岗值班,充实骨干人员,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市社和相关部门。
7. 市社机关各科室、各社属企业要及时掌握本科室、本企业人员动向和健康状况。
8. 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9. 劝导家人亲友暂停一切聚会、聚餐、棋牌等活动;不与疫区返株人员接触、不邀请疫区返株人员到家中或者酒店聚餐。
10. 不探亲访友和其他出行,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不宰杀活禽、不食用野生动物;不去医疗机构看望亲属、朋友;不去农贸活禽销售市场、不进入商业及文化娱乐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不参加大型民间组织的各类春节文艺活动。
11. 做好个人防护,到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不准乱扔一次性口罩,用后必须销毁;近期去过疫区或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的高危人群自觉做好登记,居家医学隔离观察14天以上。
12. 提倡通过电子信息手段,采用非直接接触沟通方式进行正常办公。各科室尽量减少互相走动,各县市区社、各社属企业不得相互走访和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13. 确有工作需要来市社的,须提前向联系科室申报,由联系科室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衔接,经市社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成行。办理公务期间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
14. 办公室要保障防控应急工作所需车辆、口罩、食品、服务等需求,定期对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消毒。
15.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值班员:刘新宇(18173373399);值班员:王清楚(18073366628)、杨永(18073366771)。值班电话 0731-28687310,邮箱地址 13359884@qq.com。
株洲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2月2日
责任编辑: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