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6信息来源:市供销社
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
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
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市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及任务分工》已经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及任务分工
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8日
抄送: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省委改革办,省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及任务分工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号)精神,现将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今年负责的改革重点任务分解成19项,并明确以下分工安排,请各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
一、积极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程念贵
参与单位: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委政研室
2、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省发改委,责任人:王亮方
参与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政研室、省供销合作总社
3、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杨利凯
参与单位: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农委
4、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省政府金融工作办,责任人:周晖
参与单位:湖南银监局、湖南保监局、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二、大力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
5、全面推进县级社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熊小兰
参与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着力加强基层社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杨利凯
参与单位:省农委、省财政厅
7、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杨利凯
参与单位:省农委、省财政厅
8、加快普及村级(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杨利凯
参与单位:省农委、省委组织部
9、大力实施惠农综合服务工程。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程念贵
参与单位:省农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10、切实加强对基层社的扶持。
牵头单位:省农委,责任人:钟正洪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工商局、省供销合作总社
三、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
11、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杨利凯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
12、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罗富祥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委政研室
13、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罗富祥
14、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熊小兰
参与单位:省编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
15、落实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责任人:李文才
参与单位:省委政研室、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农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16、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人:郭秀宏
参与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供销合作总社
17、加大资金扶持。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人:郭秀宏
参与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
18、优化政策环境。
牵头单位:省委政研室,责任人:张伟达
参与单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工作办、省工商局、省扶贫办、省供销合作总社
19、加强自身建设。
牵头单位:省供销合作总社,责任人:熊小兰
参与单位:省委组织部
牵头单位责任人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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