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22信息来源:省供销总社

  根据《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供财联〔2016〕6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湖南省商业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15〕82号)和《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答辩评审会的通知》(湘供财函〔2016〕12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市州供销合作社和市州财政局初审,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家对14个候选县项目进行了申报材料评审和现场答辩评审,并出具了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排名,从高到低确定10个县作为2017年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未列入2017年示范县的其他4个县,将纳入储备管理,在总量资金增加或考评淘汰项目时进行递补。

  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现将2017年湖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惠农综合服务工程示范县项目评审综合得分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各级供销、财政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省供销合作总社和省财政厅接受各地实名来电、来信、来访举报或情况反映,并将对反映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核实、调查和处理。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公示日期:2016年11月22日—11月28日

      举报电话: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监察室   0731-84403259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         0731-851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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