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简报(第三期)
发布日期:2017-05-27信息来源:市社
※ 5月16日,市委副书记雷绍业在市供销社第二期简报上作了重要批示:“请市供销社督办各县市尽快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并抓好方案落实,5月底还没出台的,全市通报批评”。
5月17日,市供销社领导高度重视,分别给各个县市供销社主任通了电话,督促各县市严格落实绍业书记指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出台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方案。
※ 5月22日上午,株洲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县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工作汇报。下午,株洲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五个议题听取了县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工作的汇报。两个会议通过了株洲县供销社提出的四个主要事项:
l审议通过了《株洲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株洲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
l株洲县财政将设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专项配套资金,每年500万元(2017年-2020年)。
l同意优化株洲县供销社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充实年轻高素质人才。于2017年底前,将监事会主任(正科级)配备到位。
l同意保持株洲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返还原株洲县供销社的门面、办公楼等社有资产。
※ 攸县供销合作社将纳入攸县农村工作体系归口管理。2017年5月22日,中共攸县十二届委员会第16次常委会会议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将攸县供销合作社划归到农口系统管理。目前相关文件正在制发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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