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简报(第四期)
发布日期:2017-06-07信息来源:市社
各县市按要求出台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根据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工作布署和市委副书记、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雷绍业同志要求,市供销社加强了对各县市供销社工作指导和督察。截止5月31日,株洲县、醴陵市、茶陵县、炎陵县四县供销社在当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都成立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并出台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攸县供销社于2015年出台了实施意见)。至此,株洲各县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已经全部出台。
市供销社拟组织综合改革工作督查。一是指导各县市供销社按照各县委、县政府要求,对给予供销社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二是市供销社将会同市委改革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深入五县市进行督查,协调各县市供销社与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以帮助供销社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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