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供销社绩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5-14信息来源:株洲市供销社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提高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绩效。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制定我社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围绕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体系构建、绩效目标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绩效目标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年度计划、完成时限,形象进度和要达到的预期效果。
(二)构建绩效责任体系
建立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领导及各岗位的职责。指定专门股室予以责任分解,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次清晰、量化具体的责任体系。
(三)实施与推进绩效目标
紧紧围绕职责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进一步简化工作环节,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运作,改善管理,强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
(四)收集、分析、监控绩效目标信息
建立绩效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通报分析、绩效问题跟踪问责等相关制度,加强对绩效管理目标的监测,建立目标工作台账,定期召开绩效情况分析会。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滞后等问题,相关责任股室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反馈。对绩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予以跟踪问责。
(五)组织绩效考评
采取自我评估、考核评估、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法进行。
1、自我评估。我社根据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本单位绩效开展自我评估和分析。
2、考核评估、公众评议、察访核验。
(六)主要措施
(1) 各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应认真做好各项指标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汇总并建立台账,由办公室汇总定期向市绩效办等有关部门报送绩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跟踪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3)加强各项指标的督查,做好部门的沟通,并将各责任人任务完成情况与个人的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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